根据511新政,2023年5月11之后,经过第三国而非法跨越美国西南陆地边界或邻近沿海边界的外国人,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才有资格在美国申请庇护:
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批准的假释程序,获得了前往美国的授权;使用 CBP One 应用程序进行预约,并在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出现在入境口岸;对于未使用CBP One 应用程序进行预约而出现在入境口岸,但能证明因语言障碍、文盲、重大技术故障或其他持续且严重的障碍而导致无法访问或使用CBP One应用程序;在前往美国的途中向第三国申请庇护,但已遭到拒绝;无人陪伴未满21周岁且未婚;面临紧急医疗紧急情况;生命或安全面临极端且迫在眉睫的威胁,例如强奸、绑架、酷刑或谋杀等迫在眉睫的威胁;或属于8 CFR § 214.11 中定义的严重人口贩卖活动的受害者。如果这个外国人本身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但与其一起非法越境的任一家庭成员符合以上任一情况,则该外国人也被视为符合以上情况之一,从而有资格在美国申请庇护。
2023年5月11之后经过第三国而非法跨越美国西南陆地边界或邻近沿海边界的外国人,如果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虽然没有资格在美国申请庇护,但如果存在Reasonable Fear(合理恐惧,即能够证明在指定遣返国(一般是母国)遭受迫害或酷刑的合理可能性),则仍有资格申请暂缓递解 (Withholding of Removal)。如果移民法官最终批准暂缓递解,则申请人允许留在美国并获得A10类工作许可(A10工卡),但基本无法申请绿卡。如果移民法官拒绝暂缓递解申请,则被驱逐出境的人将面临至少五年的禁止再入境的处罚,如果他们之后又重新非法入境美国,还可能面临刑事起诉。
相比之下,有资格申请庇护的外国人,适用Credible Fear (可信恐惧)的审理标准。该标准的证明难度比Reasonable Fear要低,换言之,庇护申请人更容易获得批准。一旦庇护申请获得批准,则获得的是A5类工作许可(A5工卡),而且可以在庇护批准后申请绿卡。
值得注意的是,511新政是一个临时紧急措施,拜登政府目前规定其适用期限是2023年5月11日起的未来24个月,适用人群是这24个月中从西南陆地边境和邻近沿海边境经第三国非法进入美国的外国人。然而,纵观美国的非法移民入境政策,总统一换,政策或多或少就会发生变化。